先问同一套已安装系统卖多少钱
太阳能贷款利率低,并不说明设备和安装没有涨价。先索取书面的现金购买总价,再与选择融资时的购买报价及实际贷款本金比较。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二〇二四年的太阳能融资报告介绍了将费用嵌入本金、使本金高于现金价的做法。[1]这里比较的是同一套安装完成的系统在不同付款安排下的价格,不是计算住房贷款折扣点数。
固定设备和施工范围
请同一家安装商出具两份注明日期的报价,保证组件数量与型号、逆变器、系统容量、保修、安装工程、许可办理及并网工作相同。电池、屋顶维修和配电箱升级,应当在两份报价中都包含,或都单独列价。税费和其他收费的处理也要一致。否则,融资报价较高可能只是因为多买了设备,而不是融资加价。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消费者提示建议询问现金价格,并索取列明工程、材料及各项费用的书面清单。[2]保留签署的安装合同与贷款协议,而不只是月供截图。
先核对本金,再判断差额是什么
在自己的比较工作表中,预期本金等于范围一致的现金购买总价,减去现金首付款,加上有文件支持的计入本金费用及融资相关加价。这是核对工具,不是对法定披露项目的法律定义。请安装商与贷款机构逐项解释每一美元差额。
报告举例:现金价为30,000美元的项目,加入9,000美元费用后,本金变为39,000美元;安装商收到30,000美元,贷款机构保留9,000美元。[1]没有文件,不能认定自己的报价也按这个方式分配。无法解释的差额需要查清,并不自动证明差额落入安装商口袋。
核实百分比的分母
假设同一系统现金价为30,000美元,融资价为39,000美元,没有首付款、额外工程或另外现金支付的费用。差额为9,000美元,相当于现金价的30%,却只相当于贷款本金的约23.08%。这两个比例都不是年利率。
如果对方实际指的是费用占贷款总额的30%,而安装商必须收到30,000美元,那么计算应为30,000美元÷0.70=42,857.14美元,而不是39,000美元。比较两个费用比例前,先问清楚“以哪个金额为分母”。这些数字只是示例,不是当前市场报价或费用基准。
同时计算持有到期与提前结清
延续上述假设,设两笔贷款都采用固定利率、按月等额偿还本息:甲方案借39,000美元,名义年利率2.99%;乙方案按现金价借30,000美元,名义年利率6.99%。两者期限均为240个月,每月月末付款,按月计息,没有额外费用、月供重设或提前还款罚金。利率完全是假设,不代表可申请产品,也不是法定年化总成本的计算。
月供=本金×月利率÷[1-(1+月利率)−240]。甲方案月供约216.10美元,全期付款合计51,863.49美元;乙方案月供约232.41美元,全期付款合计55,778.31美元。如果完全按假设偿还二十年,甲方案更便宜。总额使用未四舍五入的月供计算,实际还款计划可能调整最后一期金额。
但刚付完第60期时,甲方案还欠31,313.96美元,乙方案还欠25,873.05美元。此前月供加立即结清的合计支出,甲为44,279.83美元,乙为39,817.63美元。按五年后退出的路径,乙更便宜。示例不计结清日逐日利息和其他结算费用。应索取针对实际日期的结清金额,不能认为月供低就一定在任何期限都便宜。
低利率不会抹去已经计入本金的加价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提示指出,经销商费用可能增加贷款金额,同时让利率显得人为偏低。[2]需要共同比较现金价基准、初始本金、披露的利率与年化总成本、还款计划,以及计划退出前的总支出。不要把现金价差额重新命名为住房贷款折扣点数,也不要在缺少实际合同现金流的情况下自行宣布一个“正确的年化总成本”。
若准备再融资或提前偿还,应询问已计入本金的收费是否可以退还。本例假设这些费用仍留在本金中。提前还款省下利息,本身不等于撤销已经融资的价格加幅。
索取不依赖优惠收益也能承受的还款计划
二〇二四年的报告介绍了一类贷款:如果借款人没有提前偿还较大一笔本金,要求支付的月供就会上升。[1]请索取不作自愿大额还款时的完整计划、触发日期及每笔应付金额。不能假定这类合同适用上面的固定月供示例。
本例不使用税收抵免、补贴或节省的电费作为还款来源。任何优惠都应根据适用年份和个人情况,向主管官方机构核实。本文不判断当前税收资格,也不保证电费下降。
形成签约判断,而不是只比赛利率
如果安装商不提供可比的现金价,或不解释本金构成,先暂停签约。按照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提示的建议,取得外部融资方案,并比较多家安装商与贷款机构。[2]只有在项目范围一致、本金差额清楚、全期与计划退出时的支出均明确且负担得起后,再作选择。
来源于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核查。两份资料均由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发布,其中消费者提示现已标记为归档。资料用于说明价格机制,不作为当前利率、市场普及程度或现行税法的依据。本文仅讨论购买住宅太阳能系统,不讨论太阳能租赁或购电协议。
来源与适用范围
来源支持定义和规则;文中的算例均为假设,不是当前报价。核查日期不代表来源发布日期,也不代表任何产品的估值日期。
- CFPB: Issue Spotlight — Solar Financing ↗
来源日期: 2024-08-07 · 核查日期: 2026-09-22
发布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核查。仅用于说明融资机制,不作为现行税法依据。
- CFPB: Consumer advisory — Steer clear of costly and complex loans for solar energy installation ↗
来源日期: 2024-08-07 · 核查日期: 2026-09-22
发布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所列网址重定向至该机构归档页面;页面提示内容可能过时,并显示最后修改于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核查,不从该提示推导现行税法结论。